根据雁塔区招办《关于做好2010年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雁招办发[2010]8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组织与分工
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命题、制卷和听力磁带的录制,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评阅试卷,区招办负责建立本区外语听力考试考生数据库,各中学(考点)负责建立本考点外语听力考试考生数据库、打印《考试通知单》、编排考场和考试的组织实施。
二、我校报名安排:
凡在我校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,请于4月7日下午2:30到西安博迪中学教务处办理高考听力考试报名手续。
三、考试注意事项:
1、考生凭《听力考试准考证》参加考试,须携带2B铅笔和0.5mm的黑色签字笔。
2、考试时间:
2010年5月8日上午9:00-9:30
8:30考生进入考场
8:45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同时发放答题卡
8:50开始分发试卷和试听(两者同步进行),待广播中出现“试音到此结束”时立即停止播放,不得 将磁带倒回开头处,待得到听力考试正式开始信号时继续播放。
3、9:30考试结束,将会听到“听力考试到此结束”的提示语播出。此时,一名监考快速回收试题及答题卡,一名监考站在讲台上,注视考生,谨防试题及答题卡丢失。
4、准考证号填写高考准考证号。由监考老师负责填涂缺考考生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,答题卡袋面要注明缺考考生考号。
四、要求:
我校加强管理,将进行考前监考培训,认真检查听力设备,确保设备良好、播音清晰、操作准确,保证考试期间考点周边无噪音干扰,确保外语听力考试的顺利进行。
西安博迪中学教务处
2010年4月2日